负重自强 求实创新
加快生态产业大县建设步伐
自治县林业局局长 王洪
(2003年元月16日)
各位领导、同志们:
自治县第五次党代会明确提出把我县建成全市生态产业大县和四川省少数民族先进县的奋斗目标。今天县委、县政府又召开天然林保护和退耕还林工程专题会议,全面总结我县两大工程实施五年来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安排部署下阶段的主要工作,这充分说明了县委、县政府对生态建设和林业工作的高度重视和亲切关怀。我们一定负重自强,扎实工作,求实创新,规范管理,把两大工程搞得更好。
一、两大工程实施情况
我县天然林保护和退耕还林启动实施以来,在县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市主管部门的关心和支持下,通过县级部门的密切配合和全县广大干部群众的辛勤努力,两大工程建设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全县166万亩森林资源得到有效保护,累计完成公益林造林10.95万亩,森林抚育7.23万亩,封山育林32.83万亩,飞播造林(人工植苗)1.0万亩;完成退耕还林造林9.5万亩,荒山造林6.97万亩。林业建设进入了建国以来投资最大,发展最快,成效最好的时期。两大工程的快速推进,加快了国土绿化步伐,改善了生态环境,推动了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化发展,为地方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注入了新的活力。
二、两大工程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更应该清醒地看到,我县两大工程建设中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一是个别地方对两大工程的认识和宣传不够;二是少数不法分子受经济利益驱动,铤而走险,盗伐天然林木现象时有发生;三是部分地方造林质量不高,抚育管护工作未跟上;四是个别乡(镇)没有严格执行国家退耕还林政策,钱粮兑现弄虚作假,工程建设资金使用不规范;五是档案基础工作不扎实。
三、下一阶段两大工程建设的工作重点和要求
针对两大工程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工程建设的新形势,我们一定要严格按照《退耕还林条例》和《四川省天然林保护条例》的要求,充分发挥林业在生态环境建设中的主体作用,努力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进一步加大对两大工程政策的宣传力度。
《退耕还林条例》2002年12月6日经国务院第66次常务会议通过并公布,将于2003年1月20日开始施行。各乡、镇人民政府要结合学习宣传贯彻《退耕还林条例》,进一步加大对两大工程政策的宣传,让两大工程政策深入人心,充分调动广大干部群众热情,积极投入两大工程建设。
2、突出重点,坚持生态优先,抓好规划。
天然林保护和退耕还林工程,从本质上讲是一项林业生态工程,因此,必须始终坚持生态优先原则。规划是行动的指南,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根据地域特点和工程项目建设要求,在生态优先、突出重点的前提下,按照沿河沿路,江河源头,相对集中,连片治理,先易后难,整体推进的要求,把天然林保护和退耕还林工程实施同“11135”产业结构调整工程及绿色通道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努力发挥两大工程对结构调整和农民增收的拉动作用,真正把两大工程建成“民心工程”和“德政工程”。
3、早安排,早准备,确保两大工程年度目标任务的全面完成。
今年,市里已经下达我县退耕还林造林任务3.0万亩,配套荒山造林任务3.0万亩,杨树示范基地建设任务50亩,杨树四旁植树任务50万株。加上天保公益林造林、封山育林、飞播造林任务,全年两大工程建设任务十分艰巨。我们将很快拟定方案报县委、政府批准后下达,各乡、镇人民政府一定要按照县上下达的计划任务,早准备、早安排、早落实,抓住春季造林的有利时机,再掀植树造林高潮,确保春季造林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80%以上。扎实推进绿色通道建设进程,全面完成城周绿化造林和补植任务。
4、完善责任制,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确保两大工程建设质量。
天然林保护和退耕还林工程政策性强,涉及面广,需要各级各部门密切配合。为了切实搞好两大工程建设,我们建立了造林质量事故行政责任追究制,设立了造林质量群众举报中心,建立了退耕还林政策兑现公示制,明确了县级各职能部门和乡(镇)在工程建设中的职责和分工。我们将配合有关职能部门和乡(镇)严格按照职责和分工,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的各项规章制度,加大对工程建设的督察力度,强化补植和抚育管护工作,努力提高工程建设质量。
5、强化森林资源保护,依法行政,严格执法。
森林资源保护包括已成林天然林、人工林和新造公益林巡山护林、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和制止乱砍滥伐等各个方面。目前全县国有林和集体林区分别建立了片区管护站和管护点,为此,一是各森林经营单位和乡镇要加强管护片区站和管护点的工作领导,严格考勤制度,组织开展好辖区内巡山护林工作;二是森林经营单位和乡镇要密切配合,团结协作,齐抓共管,搞好辖区森林管护工作,不得推诿、相互扯皮。三是进一步强化管护点(分站),弱化片区站,今后各片区站只留1—2人,其余人员分别充实到管护点(分站),以加强基层一线工作,确保森林管护工作实效。四是林政、公安、野保等林业执法人员要切实负起责任,依法行政,严格执法,严厉打击各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活动,确保林区的稳定和安全;五是抓住森林防火的关键季节。按《森林防火条例》和四川省“实施办法”的规定,严格森林防火行政首长负责制,严字当头,狠抓宣传,堵住源头,管好火源,确保实现全县28年无森林火灾目标。
6、加大资源林政管理力度,依法采伐,守法经营。
做好资源林政管理工作是顺利实施两大工程的保障。两大工程启动以来,在全县各级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共同努力下,天然林禁伐工作卓有成效,但在人工林采伐、自用材、烧材采伐及竹木经营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为此必须继续贯彻执行马林发[2002]17号文件精神,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严格执行采伐限额,规范采伐计划、采伐许可证申报、审批程序,严格执行采伐公示制度。
二是加强林木采伐现场监管,各乡(镇)政府、林业站负责对辖区林木采伐单位和个人进行指导、监督管理,实行采伐监管责任制。
三是依法经营,凭证经营,严禁无木竹材经营许可证者从事木竹材经营活动,禁止经营者购卖无证木材和收购采伐证行为。
四是强化木竹材运输管理,启用县内木竹材准运证,由乡(镇)林业站办理,木材经营者凭县内木竹材准运证按规定数量、期限、地点运输或办理出境运输手续。
五是加强林政执法检查,严厉打击人工林采伐和木竹材经营过程中违法犯罪活动,确保人工林采伐,木竹材经营规范有序。
7、建立和完善档案,规范管理,促进两大工程健康发展。
两大工程启动实施以来,我们制订了一系列管理制度和办法,对推动两大工程建设起了重要作用。各职能部门和乡(镇)也做了大量工作,但档案资料还很不完善,特别是退耕还林工程的合同、卡片及作业设计和分户名册等资料还需进一步完善,各乡(镇)要进一步强化“无档则乱”意识,抓好档案资料的规范管理。一是强化林权管理,要按照县上的统一安排,认真做好林权证颁(换)证工作,切实保护林权所有者的合法权益,为两大工程建设提供法律保证。二是加强合同、卡片、种苗供应、检查验收、钱粮补助兑现等档案资料的完善和归档管理,为两大工程建设管理提供历史依据。
同志们,两大工程建设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离县委、政府提出的建设全市生态产业大县目标还任重而道远。我们要在县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党的十六大精神、自治县第五次党代会和县六届一次人代会精神为指导,按照“严管林、慎用钱、质为先”的总体要求,负重自强,扎实工作,为我县两大工程建设再上新台阶,奋力实现全县林业跨越式发展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