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确发展思路 突出工作重点

全面做好“十一五”期造林绿化各项工作

                                        ——在全省造林绿化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郭 亨 孝

( 2006年10月27日)

同志们:

    金秋十月,秋风送爽。在这宜人的季节,我们相聚蓉城,共谋全省营造林工作大计。借此机会,我代表省林业厅向参加全省造林绿化工作会议的各位代表,以及工作在造林绿化战线的各位同志致以诚挚的问候和崇高的敬意!今年是“十一五”的开局之年, 我省造林绿化工作如何在新形势下寻求新的发展,推动我省林业生态建设和林业产业建设再上新的台阶,是我们这次会议的重要议题。 昨天,同志们参观了成都市为我们提供的林业产业发展、城乡绿化工作和基层林业站建设的现场,刚才, 6个市、州的同志又为我们介绍了不同类型的典型经验,这为我们相互借鉴、启迪思路,提供了很好的帮助。下面,我就认真总结“十五”期全省造林绿化工作的成绩、经验,理清工作思路,进一步抓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造林绿化工作,讲三点意见。

    一、“十五”期造林绿化工作回顾

   “十五”期间,全省造林绿化工作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各级林业部门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建设长江上游生态屏障”的奋斗目标,抓住机遇,扎实工作,依托天然林资源保护、退耕还林等国家重点生态工程,全力推进造林绿化工作,进一步加快了城乡绿化步伐,有力地促进了林业产业发展, 如期实现了基本建成长江上游生态屏障的阶段目标,我省林业建设开始进入生态、经济良性循环新的发展阶段。

    (一)取得的主要成绩

    “十五”期间,是我省林业建设发展最快、成效最好的一个时期。 全省天然林资源保护和退耕还林工程进入建设的高潮,年度造林面积屡创历史新高, 2002、2003年全省完成成片造林均超过了1000万亩。造林绿化步伐显著加快,生态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 林业的生态、经济、社会三大效益日益明显。 主要表现在:

    一是营造林步伐加快。 “十五”期间,全省坚持以工程造林为主体,社会造林和全民义务植树为 “两翼”, 造林绿化发展迅猛、成效突出。五年累计成片造林 3852.8万亩,为国家计划3813万亩的101%,比“九五”期的2670万亩增长44.3%;封山育林1077万亩;完成中幼林抚育3485.7万亩、改造低产林4.9万亩、迹地更新20.0万亩,育苗、零星植树等其他营林生产每年都完成了年度任务;落实林业建设总投资227.5亿元,比“九五”期的82.5亿元增长175.8%。

    二是森林生态屏障基本形成。 据清查和测算,全省新增有林地面积 3464.9万亩,生态公益林占成片造林面积的比例从“九五”期的46.4%上升到“十五”期的82%以上;活立木蓄积由14.65亿立方米增加到16.35亿立方米;森林覆盖率由24.23%提高到28.98%,增加4.75个百分点。生态面貌得到很大改善,以森林植被为主体的国土生态屏障基本形成,促进了人与自然的和谐。全省呈现出盛世兴林的大好局面。纵观“天府”大地,到处是青山绿水、郁郁葱葱的美好画卷。

    三是生态效益十分显著。 随着造林绿化的步伐加快,全省森林资源不断增加,生态效益显著提高,水土流失严重的状况得到遏制,穷山恶水的面貌得到改变。通过对不同生态区进行定位监测,全省 5万多平方公里水土流失面积得到有效控制,每年减少土壤侵蚀量2.53亿吨,岷江、涪江每立方米河水的含沙量分别下降64.5%和85%,涵养水源量637.3亿吨,累计新增林草植被生物量4.64亿吨,固定二氧化碳增加量达7.41亿吨,释放氧气增加量达5.56亿吨;年均提供涵养水源、保育土壤、固定二氧化碳和供氧等生态服务价值1332.5亿元。

    四是经济效益逐年提高。 全省各地按照“生态建设产业化,产业发展生态化”的思路,坚持从实际出发,建基地、扶龙头,立足优势搞开发,大力培育生态经济双赢的特色、新型林产业。目前,全省已建成以工业原料林为主的人工商品林基地 2600万亩、竹林基地900多万亩,以核桃、花椒为主的特色经济林基地1500万亩,为林产业的大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以木竹和其它林产品为原料的龙头加工企业相继崛起,年产值5000万元以上的加工企业有40余家;第三产业发展加快,生态旅游蓬勃兴起,全省85个森林公园和20个自然保护区开展了生态旅游,仅2005年接待游客891万人次,实现森林旅游收入8.6亿元。林业总产值快速增长,经济效益逐步得到体现。2005年实现林业产业总产值330亿元,比2000年的119亿元增长177.3%,年均递增22.6%;农民从林业上获得人均纯收入230元,比2000年的126元增长82.5%,平均每年增加20.8元。特别是退耕还林工程的实施,不仅促进了农业结构的调整,而且直接增加了农民收入。“十五”期,国家累计投入我省退耕还林资金125.7亿元,按640万退耕农户2400万人口计算,每年户均392.7元、人均104.7元。

    五是社会效益日益显现, 公民的绿化、生态意识不断增强,全社会办林业、全民搞绿化的局面正在形成。 搞好国土绿化、改善生态环境,已成为各级党委、政府的广泛共识。在林业重点生态工程建设和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推动下,社会公众的生态环境意识、参与意识逐渐增强,全民搞绿化、全社会办林业的氛围逐步形成。报纸、电视、电台等新闻单位纷纷将绿化、林业工作列为采访、报道热点。个人、企业、国外组织等采取承包、租赁、投资、赞助等方式踊跃参与我省造林绿化建设,非公有制林业发展迅猛。不少地方将推进城乡绿化一体化作为统筹城乡经济发展的重要内容,着力打造森林城市、生态城市、山水园林城市和生态县(区),把植树造林与城镇建设和治水、改土、修路相结合,与创建文明村社、园林式单位、培育旅游新景点相结合,使林业成为改善城乡环境面貌、发展地方经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抓手。

    (二)主要措施与经验

   回顾和总结“十五”期间造林绿化工作的成绩和经验,有助于我们增强工作信心,理清工作思路,再创辉煌业绩。五年来,各地在造林绿化工作中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积累了不少成功的经验。认真总结这些好的做法和经验,对于准确把握造林绿化规律、进一步做好全省造林绿化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归纳起来,“十五”期造林绿化工作的主要经验有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责任。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生态建设和林业工作,把建设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和建设生态四川作为全省的奋斗目标,进行了周密的安排部署,为我们做好造林绿化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强劲的动力。各级党委、政府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结合当地实际,制订了具体的林业发展规划,落实了相应的工作措施和责任。为了推动全省的造林绿化工作,特别是重点林业生态工程建设,省政府与各市(州)政府、省林业厅与各市(州)林业局分别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市(州)、县、乡也层层签订了“双线”目标责任书,落实了工作责任制。许多地方把重点林业工程建设和造林绿化工作纳入政府目标管理,加强督促检查,严格实行奖惩,确保了工作责任的落实。领导重视、责任明确为林业重点工程的顺利实施、造林绿化工作的积极开展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第二,突出工作重点,狠抓工程建设。 近年来,随着天然林保护和退耕还林工程的全面实施,工程造林已成为各地成片造林的主要内容,两大工程造林在很多地方占到了成片造林总面积的 90%以上,抓好天然林资源保护和退耕还林工程造林是各地营造林工作的重中之重。 全省各地高度重视工程造林工作, 把重点工程造林摆在突出位置,围绕确保完成建设任务、确保工程质量、确保建设成效、确保成果巩固等几个方面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各地在重点工程建设中,普遍建立了工程管理责任制,从规划设计、种苗供应、造林施工、检查验收等各个环节加强管理,保证了工程的顺利实施。各地普遍推行林木种苗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造林质量责任追究制和专业队造林,使造林质量进一步提高。 特别是在退耕还林工作中, 各地狠抓了合同建卡、档案管理、检查验收、政策兑现、信访查处等基础性工作,使工程建设规范有序地进行。

    第三,注重提高成效,加强质量管理。 “十五”期间,各地认真贯彻“质为先”的营造林工作方针,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强营造林质量管理,使我省造林质量和成效有了明显提高。各级林业部门把提高营造林质量纳入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评比表彰的重要依据。通过加强制度建设,落实工作责任,完善监管和考评机制,使人们的质量意识进一步增强,质量管理工作得到进一步落实。省林业厅把加强质量管理作为提高营造林成效的基础性工作,相继印发了《关于全面加强营造林质量管理工作的通知》,出台了《四川省造林质量实施办法》,并组织开展了“ 2004年营造林质量年 ”活动。市、县林业部门结合当地实际,也相继制订了营造林质量管理办法,全省营造林质量管理工作,逐步走上制度化、 规范化的路子。 同时,自 2002年以来,我省对重点工程造林实行监理制度,从种苗准备、整地、栽植、抚育、政策兑现、资金使用等环节实施全面监理,及时发现和解决工程造林中出现的问题。除了执行国家、省、县三级年度核查制以外,省厅于每年主要的造林季节都要组织多个工作组深入造林一线,加强督促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目前我省营造林质量管理工作,已初步建立起包括技术标准、管理制度、考评奖惩在内的全面质量管理体系。

    第四,探索创新机制,增强建设活力。 为增强林业发展的生机和活力,全省各地在坚持“谁造谁有、合造共有”,“谁投资、谁经营、谁受益”的原则下,积极探索,不断创新经营机制。 一是 专业队、业主承包造林(营林)蓬勃发展。专业队伍造林方式在达州、南充、遂宁等地和省长江、大渡河造林局广泛采用 。专业队具备技术优势,严格按标准和工程要求施工,造林质量较高,同时发挥了 示范作用。 二是 探索出了一些成功的经营模式。比如 公司 + 基地 + 农户的经营模式,由于较好地兼顾了造林营林多方参与者的经济利益,因此得到较大发展 。 三是 招投标造林、订单林业方兴未艾 。一些有实力的企业或私营业主利用自己的营销、加工优势,以订单形式回收产品,与农户进行紧密协作,避免农户在市场经济大潮中担当风险。如广安富绅公司提供优质药材山茱萸、黄栀子种苗,在邻水栽植面积达 3000多亩,均纳入退耕还林工程建设,农户不但得到国家退耕还林近期补助,而且还为今后长远生计及脱贫致富奔小康奠定了基础。近年来,一些地方在造林绿化工程建设中采用 招投标制选择专业公司造林,使营造林工作开始朝着市场化、专业化方向发展。

    第五,强化 科技支撑,提高造林成效。 “十五” 期间,以落实林业科技“先导计划”为契机,各地在造林绿化工作中注重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收到了明显成效。 一是 大力培育、引进优质树种资源,积极开发优良速生乡土树种。如三倍体毛白杨、辐射松、杂交竹在我省盆地表现良好,新银合欢适宜干热河谷地区造林,在干旱地区推广优质灌木种植等。 二是 因地制宜选择林种树种、整地方式、造林方式等。优先选择在当地生长表现良好的树种尤其是速生乡土树种造林,坚持合理密植,多造混交林 ,以减少病虫害和森林火灾的发生,增强森林的综合抗御能力。 三是 大力推广容器育苗、地膜覆盖、ABT生根粉育苗等技术,在干热干旱河谷造林还配套引水灌溉设施,以提高造林成活率,确保造林成效。 四是 制定技术标准,指导营造林工作。为满足生产需要,“十五”期间省厅组织制定了无公害核桃、板栗、银杏、竹笋、枣、蕨菜、竹荪等林产品产品质量与生产的地方标准,一些地方也结合当地特点和实际情况,制定了林产品地方标准。 五是 开展造林试验研究,特别是对干热干旱河谷地区造林质量标准和造林技术的研究,对促进该区域营造林工作的发展定将起着重要作用。

    第六,培育后续产业,增强发展后劲。 “十五”期间, 各地 遵循“生态建设产业化,产业发展生态化”的理念, 紧密结合林业重点工程的实施,采用 市场驱动、典型带动、龙头拉动、政策启动、服务推动 的办法,大力培育生态经济双赢的新型林产业。 全省 落实中央农业综合开发资金、产业示范基地建设专项资金、财政贴息资金等共计 4.6亿元,支持竹产业、短周期工业原料林、名特优新经济林和生态旅游业的发展。 为推动全省林业产业发展, 省政府 出台了《四川省林业产业发展纲要》, 省林业厅 制订下发了工业原料林培育业、 经济林果及林木种苗业 等四大林业产业发展规划。 各地 也结合当地实际,制定了切实可行的产业发展规划,明确了主导产业和发展方向, 一些地方党委、政府 还出台了支持林业产业发展的文件。这些措施为我省林业产业发展提供了强劲的动力。 成都市 针对全市木材加工能力较强的优势,采取政府搭平台、企业出资金、农民出土地、部门出技术,“科、企、农”一体化的模式,大力发展工业原料林,有力地推动了林板一体化建设。

    第七,以义务植树为推动,大力推进城乡绿化。 全民义务植树开展 25年来,我省的国土绿化工作成绩显著。特别是近年来, 各级党委、政府 高度重视国土绿化工作,党政军领导年年带头参加义务植树活动,率先垂范、身体力行,为广大干部群众树立了很好的榜样。改善生态环境,建设秀美山川,已成为全社会的广泛共识。在大力抓好重点林业生态工程建设的同时, 各级绿化委员会 充分发挥领导、协调、组织国土绿化工作职能作用,结合新时期绿化工作的特点,坚持以全民义务植树为动力,以统筹城乡绿化为抓手,以建设“生态城市”、“森林城市”、“山水园林城市”等创建活动为载体,组织动员社会各界参与国土绿化事业,掀起了国土绿化工作的新高潮。 广元、资阳、自贡 等市组织动员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划片包干,大搞城周绿化; 南充市 着力打造嘉陵江绿色长廊; 成都、攀枝花 等市打破城乡分割体制,把城市园林绿化纳入林业部门工作范围,极大地推动了城乡绿化一体化。 一些地方 在国土绿化工作中引入市场机制,广泛吸纳各种社会主体参与绿化建设,形成了全民搞绿化、全社会办林业的良好局面。

    全省造林绿化工作虽然在“十五”期间取得了很大成绩,但目前仍面临一些不容忽视的困难和问题,造林绿化工作的任务依然十分艰巨和繁重。一是全省仍有近800万亩分布在长江干流及雅砻江、岷江、大渡河、嘉陵江等支流流域的陡坡耕地需要退耕还林、重点治理。 二是虽然目前全省所剩宜林荒山、荒地数量不多,但地块零星分散,且多分布在干热、干旱河谷和高海拔地区,立地条件艰苦,营造林成本高,造林难度大。 三是退耕还林补助有的已经到期,或即将陆续到期。没有了国家的政策补助后,要巩固退耕还林成果,难度很大。 四是林业产业发展还不平衡,一些地方尚未形成自己的主导产业,大资源、小产业的状况还比较突出。 五是大量中幼龄林亟待抚育。由于抚育间伐工作没能及时进行,中幼龄林资源普遍存在低产、低质、低效益的状况。中幼龄林抚育已成为当前森林经营工作、巩固生态建设成果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 。

    二、“十一五”期工作总体思路和工作重点

    当前,我省林业总体上正处在历史上最好的发展时期,盛世兴林,局面大好。造林绿化工作要按照全省林业发展总体思路和目标任务,为建设完备的林业生态体系和发达的林业产业体系继续做出新的贡献。

    “十一五”期全省造林绿化工作必须适应新形势,明确新思路,谋求新发展,推进全省造林绿化工作再上新台阶。 “十一五”期间造林绿化工作总体思路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注重质量,提高成效,巩固成果,稳步推进。其基本任务是:围绕一个目标,依托两大工程,完成三项主要任务,努力实现四个转变,着力抓好五项工作。

    围绕一个目标, 即围绕把四川建成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和绿川富民建小康的总体目标。

    依托两大工程, 即依托天然林资源保护和退耕还林两大重点林业工程,全面搞好生态建设,切实保护好建设成果,同时,发展好林业产业。

    完成三项主要任务, 一是 完成营造林任务,每年营造林 600万亩以上; 二是 以义务植树为动力,城乡绿化协调发展,全省每年义务植树1亿株以上,到2010年建成绿色通道10.5万公里,城市绿化覆盖率达到30%以上; 三是 结合农村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实施兴林富民工程,建设好五大商品林基地,大力培育生态经济“双赢”的新型林产业:以木材加工业较发达的地区为重点,新建速生丰产用材林基地500万亩;以制浆造纸企业为龙头,新建竹资源基地500万亩;以各类适生区为重点,新建名特优新经济林基地400万亩;以各地中心苗圃、骨干苗圃和城市视野区为依托,新建绿化种苗、花卉和有色观赏植物基地20万亩;在川西南山区营建以“小桐子”为主的生物质能源基地200万亩。

    努力实现四个转变, 一是 突出生态治理和绿化工作重点,努力实现造林绿化工作由全“面”推进向抓住重“点”、突破难“点”的转变; 二是 加强营造林质量和森林经营管理工作,使营造林工作的重心由追求数量向注重质量、巩固成果、提高成效转变; 三是 按照“生态建设产业化,产业发展生态化”的发展思路,造林绿化工作由以生态建设为主,逐步向生态经济相结合、注重提高经济效益转变; 四是 认真落实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大力推进城乡绿化一体化建设,促进城市和乡村绿化由各自为阵向协调发展、整体推进的方向转变。

    着力抓好五项工作, 即要突出工作重点,着力抓好 提高营造林质量、稳步推进退耕还林工程建设、林业产业发展、国有林场改革及基层林业站建设、统筹城乡绿化 工作。

    (一)着力提高建设质量。 百年大计,质量第一。 质量是生态建设的生命线,是决定造林绿化工作成败的关键。 我们一定要本着高度负责的精神,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观念,进一步完善质量控制体系,严格质量责任追究制度和工程监理制度,千方百计保证造林绿化的建设质量。

    提高造林绿化质量和成效,管理要加强。 对历年的营造林建设成果,要切实抓好后期管理,完善管护办法,全面落实管护措施和管护责任。要创新管护体制,积极推行联户互管、出资代管、大户承包管理等行之有效的管护方式。要加大宣传教育力度,促使农户认真履行职责,恪尽管护义务。特别是对退耕还林工程建设,要把落实补助政策与管护效果、造林质量实行挂钩考核,凡是达不到国家标准的,暂缓兑现政策。对新增营造林任务,要切实抓好建设管理,认真落实“规划先行、突出重点、适地适树”的要求,严格按规划设计、按设计施工,加强检查验收工作,确保建设质量。各级林业部门都要建立严格的营造林质量管理办法和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对关键环节的管理,对因工作不负责任或严重失误,造成重大造林质量事故的,要追究主要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

    提高造林绿化质量和成效,种苗是基础。 要加大《种子法》的宣传贯彻力度,全面提高全社会依法治种和用种的法律意识。强化林木种苗行政执法和质量监督管理,建立种苗抽检监督和通报制度,形成自上而下的种苗质量监管体系,努力提高种苗质量。严格按照《种子法》的相关规定核发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许可证。狠抓“两证一签”制度的落实,加大对违法生产、经营林木种苗行为的查处力度。加快林木种质资源清查和收集步伐,有序推进林木种质资源保护和信息库建设工作,合理地开发利用林木种质资源,使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进一步完善种苗招投标制度,加强林木良种选育工作,积极推广使用良种,切实提高良种生产能力和绿化造林良种使用率。

    提高造林绿化质量和成效,科技很关键。 要充分发挥林业科技工作在提高工程建设效益中的重要作用,加大对已有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力度,提高造林绿化的科技含量。要在尊重自然规律和经济规律的基础上,树立综合效益的观念,通过推进林地的科学经营,有效发挥林地最佳的生态效益、最大的经济效益和最优的社会效益。要进一步调整和优化造林模式,进一步加大混交林比重。大力推广林竹混交、林药间种、林草结合等生态效益好、经济价值高的经营模式,努力解决林地经济效益低下的问题。同时,要针对农户林业生产技能普遍低下的现状,加大林业科普工作力度,积极举办各类技术培训班和生产现场会,提高农户的营造林技术水平。

    提高造林绿化质量和成效,经营要跟上。 开展中幼林抚育及低效林改造,对于改善森林结构、提高森林质量、增强生态功能、增加经济收益,促进林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地要对现有森林加强经营管理,努力改变目前中幼龄林资源普遍存在的低产、低质、低效益状况。要积极开展中幼林抚育、低效林改造技术、生态效益监测技术、重点公益林科学经营模式等方面的试验和研究。各地要制订切实可行的森林经营规划,加大抚育间伐工作力度,努力提高林分质量,实现生态增效、林业增产、林农增收的目标。

    (二)稳步推进退耕还林工程建设。 根据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对退耕还林工作的总体部署,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全省退耕还林工作要按照“ 巩固成果、确保质量、完善政策、稳步推进 ”的总体要求,把巩固成果、提高建设成效作为工作重点,加强管理,优化服务,不断探索和创新新形势下加强工程建设和管理的有效机制,稳步推进退耕还林工程建设。

    第一,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成果巩固。 在最近召开的全省退耕还林工作会议上,省政府领导明确提出,我省退耕还林工程已从大规模实施阶段进入成果巩固的新阶段。为此,省政府办公厅发出了《关于采取综合措施,切实巩固退耕还林成果的通知》(川办发〔 2006〕33号),要求 各地要及时调整工作思路,充分认识巩固成果工作的重要性、长期性和艰巨性,把工作中心切实转移到巩固成果上来。 各级林业部门要在当地党委、政府领导下,积极主动地做好工作,当好参谋助手,及时掌握和发现影响成果巩固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制定相应的对策措施,千方百计确保成果巩固。要进一步完善退耕还林工作责任制,加强检查督促,严格考核奖惩,督促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把工作做深、做细。要加大对退耕农户的宣传教育力度,增强他们的大局意识和履约意识,对擅自毁林复垦的,必须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以教育广大群众。对不认真履行管护义务,造成退耕还林大量死亡或达不到质量要求的,要暂缓兑现政策,责令其限期整改达标。要积极探索行之有效的管护措施和办法,建立起确保退耕还林成果巩固的长效机制。

    第二,科学规划布局,突出建设重点。 按照规划,我省尚有近 800万亩陡坡耕地需要退耕还林。在国家退耕还林计划逐步调减的情况下,省里将按照“ 突出重点、兼顾一般、确保成效 ”的原则,稳步推进工程建设。 “十一五”期间, 我省退耕还林计划任务将向陡坡耕地相对集中的 盆周山区、川南山地、川西高原,以及生态区位重要、急需治理的重点地区倾斜。 各地要进一步突出重点,合理布局, 将省下达的计划任务优先安排在 25度以上的陡坡耕地以及生态地位重要、粮食产量低而不稳的15~25度坡耕地上,严禁在基本农田内实施退耕还林。同时, 要正确处理好退耕还林与调整结构、发展产业的关系,做到既要有机结合,又要突出生态建设这个主题,不能仅把退耕还林作为调整农业结构的手段。要切实 改变过去一些地方 “重争取投资、轻建设管理”的倾向,保证工程建设质量和效益。

    第三,搞好各项基础工作,全面加强工程管理。 退耕还林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切实加强管理,认真做好各项基础工作。一要认真做好规划设计、落实造林地块、培育良种壮苗、完善合同建卡、建立健全档案、县级检查验收等基础性工作,使工程管理更加规范有序。 二要认真调查摸底,全面掌握基础情况。要深入开展调查,彻底摸清已退耕地的林种、树种结构及预期收益水平,掌握退耕农户口粮需求、经济来源、退耕地收益状况、国家停止补助是否影响生计等情况,有针对性地提出对策建议。 三要严格兑现政策,保障农民切身利益。部分地方退耕还林补助政策将陆续到期。越是临近政策到期,越要抓好政策兑现,越要稳定群众情绪,做到取信于民,保护好退耕农户的积极性。要认真对待和妥善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及时化解各种矛盾,依法维护农户的合法权益。 四要及时确权发证,依法管理退耕林地。要坚持“造管并重”,将退耕还林成果纳入森林资源范畴,依法实施有效管理。对经检查验收合格的退耕林地要及时颁发林权证,确定林地、林木权属,依法保障林权所有者的合法权益,维护林地稳定、林木安全。要加大对破坏退耕还林行为的打击力度,严防“边治理、边破坏”的现象发生。

    (三)认真抓好林业产业发展。 发展林业产业不仅有利于满足社会对林产品的多种需求,也有利于巩固生态建设成果。 要充分发挥各地比较优势,大力发展区域特色鲜明、科技含量较高、经济效益明显的产业和产品,推动产业布局区域化、集聚化。 各地要在优化产业布局、突出区域优势、明确发展重点的前提下,充分依托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两大重点工程建设,特别是利用退耕还林的优惠政策和形成的资源基础,加快产业发展步伐。 一是要大力培育基础资源。在确保生态优先的前提下,选择适宜的林种、树种和配置模式,大力发展生态、经济兼用型的优良乡土树种,建设竹资源、速丰林、短周期工业原料林、特色经果林等商品基地。要积极创造条件,引进培植龙头企业,努力推进林板、林纸一体化和林产加工业发展,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布局,提高经济效益。 二是要创新产业发展机制。积极推进林业产权制度改革,促进森林、林木、林地使用权合理流转,鼓励各种社会主体参与林业产业开发。采取公司加农户、企业建基地、股份合作、租赁经营、业主承包等多种方式优化资源配置,实现规模经营和集约经营,提高经营成效。 三是要加强对农民的技术培训。在适宜发展林产业的地方,针对当地种什么、怎么种、如何管等重点和难点技术问题,采取发放技术资料、实地讲解、举办讲座等形式,大力培养新型林农,为发展新型林产业奠定“人力”基础。 四是要建立健全农林经济合作组织和中介服务机构,为发展林业产业提供必要的技术、资金、信息、人才等服务,提高农户组织化程度,增强其适应市场、应对风险的能力。要充分运用典型引路、示范带动、政策扶持等手段,抓好产业发展示范基地建设,为广大林农提供看得见、学得到的样板,引导和激发他们投身林业产业建设。

    (四)搞好国有林场改革及基层林业站建设。 国有林场是国有森林资源的管理者、经营者,在林业生态建设和产业发展中发挥着重要的骨干作用。 搞好国有林场建设,加快林场发展,对于促进我省林业长期稳定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由于多种原因, 我省国有林场目前普遍处于改革滞后、发展乏力、经营机制不活、经济效益不佳的状况。要从根本上改变这一状况,必须进行改革。 目前,国家林业局等 7个部委(局)按照中央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和中央领导的指示,在广泛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已初步形成了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意见,待国务院正式批准后在全国实施。 国有林场改革总的指导思想是, 坚持“以林为本,生态优先,分类指导,可持续发展”的办场方针,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有利于国家生态建设和林业产业发展的国有林场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为国有林场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体制和政策环境。 国有林场改革的基本原则是 “三个有利于”和“三个确保”:即有利于生态建设与保护、有利于林区经济社会发展、有利于加快林场建设和提高职工生活水平,确保职工基本满意、确保林区社会稳定、确保改革的顺利实施。 国有林场改革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面广、工作难度大、政策性强,关系广大林场职工的切身利益,必须积极稳妥地进行。 省厅将在国家意见正式出台后,研究制定符合我省实际的国有林场改革方案。希望各级林业主管部门高度重视国有林场改革工作,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支持,帮助林场制定有利于长远发展的改革方案。当前,要着重围绕分类经营、分类管理这个关键环节,搞好森林分类区划,在此基础上,明确林场性质,将林场划分为生态公益型和商品经营型,分别制定不同的改革方案。国有林场改革是“十一五”期我省林业的重要工作,省厅将在明年适当时候召开专门会议进行安排部署,各地要认真做好国有林场改革的准备工作。

    基层林业站是整个林业工作的基石,是林业部门加强与农民联系沟通的桥梁和纽带,在林业建设和林业行政管理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加强林业站建设,是林业建设和发展的客观要求,是做好各项林业工作的重要保障。 各级林业部门要高度重视基层林业站建设,确保机构和队伍稳定。 全省乡镇机构改革在两市五县试点后,即将在全省进一步推进。各级林业部门要搞好协调,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要向党委、政府宣传林业站的重要地位和作用,以及工作的特殊性,争取他们的理解和支持。 一是正确理解国家对农村基层行政、事业机构改革总的方针和要求,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改革、加强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的有关精神,准确定位,统一思想。 二是准确认识基层林业站的地位、作用和特性,正确把握新时期基层林业工作站的建设与发展方向。认真理解全国林业站工作会议提出的 基层林业站“三个定位”、“五大意义”、“八项工作”和“一个总体目标”。 积极争取基层林业站独立建站。 三是因地制宜、分类指导。从试点的情况看,设置片区林业站的模式很好,各地在乡镇机构改革中,要积极争取这种模式,设置机构,核编定员,所需费用纳入财政预算,人、财、物由林业主管部门统一管理,乡镇政府监管。 四是加强基层林业站工作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执法水平、行政能力、操作技能,提高基层林业工作人员的整体素质。

    (五)大力推进国土绿化协调发展。 各级绿化委员会及其办公室要抓住历史机遇,创新工作方法,在“十一五”期大力推进我省国土绿化工作。要加强宣传动员,认真落实部门分工责任制和属地管理责任制,强化部门、行业之间、条块之间的协调和沟通。 各地要充分发挥绿化委员会在国土绿化工作中的统筹协调作用 ,通过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评比表彰绿化先进,创建绿化模范市(县)和单位,运用市场机制吸引社会力量参与国土绿化等手段,加快城乡绿化步伐,不断开创国土绿化工作的新局面。要把国土绿化工作与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建设秀美山川,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有机结合起来,不断赋予绿化工作新的内涵,才能不断增强绿化工作的活力,得到党委政府的支持和社会的广泛参与。 要大力推进城乡绿化一体化 ,并以此为契机,组织动员各行各业参与国土绿化事业,把全民义务植树运动引向深入。要坚持城乡绿化统筹规划,整体推进,协调发展,把国土绿化作为城市建设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各级政府的工作目标,统一组织实施。有条件的地方,要积极推进城乡绿化一体化的管理体制,不断增强林业在生态环境建设中的主体地位,使绿化委员会统筹城乡绿化的职能作用得到更加有效地发挥。各级林业部门要认真重视国土绿化工作,为党委、政府当好参谋,切实研究新形势下进一步搞好国土绿化工作的措施和办法,推动绿化工作进一步发展。

    三、努力做好当前及明年的造林绿化工作

    今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第一年,也是全民义务植树运动开展 25周年。我省各级林业部门围绕建设生态四川、构建长江上游生态屏障的总体目标,以纪念义务植树25周年为契机,认真组织开展造林绿化宣传及植树造林工作,目前已取得较大进展。据统计,截至9月底,全省已完成营造林322.66万亩(人工造林105.07万亩,封山育林217.59万亩),其中,退耕还林工程完成17.38万亩、天然林保护工程完成245.98万亩;中幼林抚育214.07万亩,低产林改造5.75万亩,育苗2.38万亩、6.18亿株;有3427.4万人次参加了义务植树,共植树达1.30亿株。

    从总的来看,我省今年营造林工作进度不够理想,与去年同期相比明显滞后。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是多方面的, 主要是 今年营造林计划下达较晚,一些地方错过了最佳造林季节。 特别是自今年5月以来,我省大部分市、州遭受了80年甚至是100年难遇的特大旱灾,给各地林业生产带来极大的困难,也造成了巨大损失。 两个多月持续高温少雨,造成大量林木种苗受灾死亡,尤其是近两年新造的幼林、竹林和经济林受损严重,部分地区新造幼林死亡率达到 80%以上。据统计,今年的特大旱灾使全省2003~2006年的新造林地受灾面积达712.3万亩,造林地受灾损失达12.5亿元;苗圃受灾3.49万亩,损失0.94亿元;零星植树活立木死亡7641.9万株,损失1.92亿元。以上三项损失共计达15.36亿元。

    面对严重灾情,我省各级林业部门在党委、政府领导下,认真履行职责,积极主动工作,奋力抗旱救灾, 全力投入减缓旱灾损失、保护森林资源安全工作。 省林业厅领导多次带队深入到遂宁、南充、内江、自贡、宜宾、泸州等旱情严重的地区,调查了解旱灾情况,指导林业抗旱救灾和森林防火、防治病虫害工作。同时省厅派出 5个专家调研组深入旱区,对林业生态建设在抗旱减灾中的作用进行全面调研和认真分析,为进一步搞好旱区林业生态建设提供科学依据。

    可以说,此次特大旱灾,是对我们多年来林业生态建设的一次全面检验。过实地调查,我们真切地感到: 虽然一方面,林业在此次特大旱灾中也遭受了严重损失,但是,另一方面,通过多年的林业建设,在抗御此次特大旱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良好的森林植被为降低林区温度、增加林区湿度、降低灾害程度、减少灾害损失,以及保障农业生产、人畜饮水等方面,均起到了极为重要的作用。那些绿化覆盖率高、森林植被好的地方受灾明显比那些绿化覆盖率低、森林植被差的地方要轻微得多。特别是森林质量的好坏,在抗御自然灾害中的表现有着明显的差异。遂宁市安居区经过改造的低效慈竹林,不但抗住了此次特大旱灾的考验,没有死亡发生(其他地方没有经过改造的慈竹死亡很多),而且生长茂盛,还发了很多的新笋!通过对这次特大旱灾的反思,我们也得到了一些有益的启示,比如 林种树种的选择问题、森林植被的配置问题、森林经营和森林健康问题等,均是值得认真研究的重要问题。 在今后的营造林工作中,我们要更加严格遵循科学规律,按照“适地适树”原则,选择适当的树(竹)种和恰当的配置方式,加大森林经营力度,培育健康森林,进一步增强森林的抗灾减灾能力,更好地抗御自然灾害。

    今年所剩的时间已经不多了,各地面临着灾后恢复重建和完成年度营造林计划的巨大压力,任务十分艰巨。各级林业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安排,紧紧抓住秋冬造林季节,克服困难,集中力量打好秋冬季造林突击战,全力做好灾后重建工作,千方百计把灾后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努力完成年度营造林生产任务。

    最近,省政府办公厅转发了国家十部委(局)关于报送退耕还林有关情况的通知,要求各省对退耕还林情况进行全面摸底调查,为国家制定完善退耕还林后续政策提供依据。这次调查虽然由发改委牵头,但大量的工作要由林业部门来做,希望大家按照省政府办公厅文件要求,抓紧做好工作,务必于 11月15日前将调查材料报送省厅。

    2007年,全省造林绿化工作要继续围绕建设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和绿山富民建小康的奋斗目标,大力推进林业生态建设和产业发展,进一步强化管理,提高质量,开拓创新,争取造林绿化工作的更大成绩。 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稳步推进退耕还林、天然林资源保护等林业重点工程建设。 两大工程是“十一五”期间我省造林绿化建设的重要载体。各级林业部门要按照工程建设和管理的要求,以求真务实的态度和科学严谨的作风,保质保量地完成工程造林任务。要进一步加强对规划设计、造林施工、检查验收、政策兑现、确权发证、抚育管护、效益监测、档案建立等关键环节的管理。退耕还林工程要按照省政府召开的全省退耕还林工作会议精神,切实把工作重心转移到巩固成果上来,把巩固现有退耕还林成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工作来抓,并纳入退耕还林目标责任制定期检查考核。各地要认真研究退耕还林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发现影响成果巩固的苗头和隐患,认真加以处置。今年因受特大旱灾影响,工程受损严重,各地要采取有力措施,利用今年秋冬和明年春季造林完成补植补栽,确保建设成效。各地在工作中要善于发现好的典型,认真总结推广,指导面上工作。随着国家退耕还林计划的逐步调减,各地在安排退耕还林计划任务时,要进一步突出治理重点。明年的建议计划,请各地认真研究,排出主次,及早报送省厅,以便我们在安排计划任务时充分考虑市州的意见。

    (二)进一步加强营造林质量管理。 要建立健全营造林质量管理工作制度,实行全面质量管理,不断提高我省营造林质量。从总体规划、作业设计、种苗建设、施工作业、检查验收到抚育管护等各个环节严格把关,实行严格的质量责任追究制度,加强监督检查,严格奖惩兑现。要进一步强化工程造林监理制度,对造林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加以整改。坚持以质量为中心,强化营林措施,大力营造合理密度的混交林、复层林,使混交林在新造林面积中达到 30%以上。采取有效的技术经济措施,因地制宜搞好低产林、低效林改造和森林可持续经营试点,探索不同条件下的森林经营模式,切实解决林分“过密、过疏、过纯”的问题。

   (三)努力推进林业产业建设。 积极开展调研工作,发现和总结好的典型与发展模式,认真探索新机制;做好产业项目的筛选、论证、储备、指导、监督、检查和后期管理工作,认真抓好工业原料林培育、经济林果及种苗产业。各地要进一步抓好林业产业化示范项目,要从项目选择、可行性研究、作业设计、造林施工、成效检查等方面进行全过程监督,确保项目成效,达到示范效应。省厅将进一步加强对林业产业化项目的监督和检查,对组织实施不力或擅自改变项目内容、挪用项目资金的,将给以相应的制裁,调控产业化项目的安排。要积极探索产业发展的新机制,鼓励和推广非公有制造林,大力引进和培育龙头企业,拉长产业链,努力打造一批具有地方特色和资源优势,产业结构合理,具有较好市场前景的优势产业和名牌产品。

  (四)加强统筹协调,大力推进城乡绿化一体化。 充分发挥绿化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在国土绿化中的统筹协调作用,积极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促进部门绿化协调发展。加快推进城乡绿化一体化进程,加强绿色通道和城市绿化建设,不断改善人居环境;大力营造全社会办林业、全民搞绿化的良好社会氛围,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绿化宣传活动和评比表彰活动,采取植纪念树、造纪念林、建绿化基地、认种认养,以及推行“绿色图章”制度等形式,推动全民义务植树运动向纵深发展;积极开拓创新,不断拓展林业生态建设空间,努力开创国土绿化工作的新局面。

  (五)做好国有林场改革基础工作。 明年国有林场改革将在全国展开,这是深入推进林业改革的一件大事。各地一定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在当地党委、政府领导下,认真组织实施。省厅将根据国家出台的《关于加快国有林场改革的实施意见》,研究制定符合我省实际的改革方案,经省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各地要积极开展国有林场基本情况调查,认真做好生态公益型林场和商品经营型林场的界定工作。合理开发优势资源,积极发展多种经营。编制国有林场扶贫开发规划,支持贫困林场利用扶贫资金发展生产,逐步改善生产生活条件。

  (六)组织实施好沙化、石漠化治理及其它林业建设项目。 加大沙漠化治理工作力度,重点抓好川西北沙化土地治理,继续抓好国家级沙漠化治理试点示范工程建设;搞好我省石漠化治理规划,明确治理重点,组织开展石漠化治理试点工作;认真做好森林碳汇项目;积极争取国家启动我省生物质能源林示范基地建设项目;认真组织实施好外援合作造林项目。

    同志们!林业是一项关系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的重要事业,抓好造林绿化工作是促进林业发展的重要前提和基础工作。各级造林绿化工作部门肩负着光荣而艰巨的任务, 我们要以高昂的精神状态,踏实的工作作风,认真履行职责,推动我省造林绿化工作不断开创新局面、谱写新篇章、做出新贡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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