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边彝族自治县实施退耕还林工程情况
一、退耕还林工程建设情况
我县自 1999 年试点启动退耕还林工程以来,在省市的关心支持下,累计实施退耕地还林 134000 亩,其中: 1999-2000 年 30000 亩, 2001 年 25000 亩, 2002 年 40000 亩, 2003 年 30000 亩, 2004 年 9000 亩。在 134000 亩退耕地还林面积中,生态林 125064.7 亩,占 93.3% ,经济林 8935.3 亩,占 6.7 % ; 25 度(含 25 度)以上坡耕地面积 74082.6 亩,占 55.3% , 15-25 度坡耕地面积 38681.4 亩,占 28.9% , 15 度以下坡耕地面积 21236 亩(主要是茶园),占 15.8% ;竹林 68159.8 亩,茶 17807 亩,红豆杉 349.8 亩,其它树种 47683.4 亩。退耕地还林涉及全县除民建镇以外的 28 个乡镇, 147 个村, 2383 个小班,涉及农户 17021 户,惠及农村人口 7 万余人,占全县农业人口的 44% 。全县累计实施退耕还林配套荒山造林 119700 亩。今年的 3700 亩退耕还林和 10000 亩荒山造林及 10000 亩封山育林任务正在实施之中。
二、退耕还林主要做的工作
1 、建立健全领导机构,加强对退耕还林工作的领导。退耕还林工程启动后,县上成立了退耕还林工作领导小组,由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林业、财政、计划、农业、国土、粮食、审计、纪检、监察、地税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全县退耕还林工程的指挥和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林业局,负责退耕还林日常工作。各工程乡镇也建立了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加强退耕还林工程领导,确保了工程建设的顺利实施。
2 、明确职责分工,落实责任制。退耕还林工程涉及面广,政策性强,需要各职能部门和乡镇密切配合才能完成。为确保工程建设顺利实施,县退耕还林领导小组以马退耕发( 2002 ) 2 号文进一步明确了县级相关部门和乡镇在退耕还林工程建设中的职责分工。各职能部门和乡镇严格按照分工,狠抓落实,确保了工程建设顺利进行。
3 、强化宣传力度,充分调动广大退耕农户的积极性。退耕还林工程实施以来,县政府每年召开一次全县退耕还林工作会议,总结经验,查找问题,部署安排工作并利用各种涉农工作会议宣讲《退耕还林条例》精神。共张贴退耕还林条例 50 份;发放退耕还林条例单行本 1700 余本,发放退耕还林政策宣传资料 18000 余份。各乡镇也采取多种形式召开动员会,把国家有关退耕还林政策宣传到户、到人,让广大农户了解国家实施退耕还林的各项政策《条例》必要性和重要性,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并投入退耕还林工程建设。
4 、突出重点,统一规划,稳步推进退耕还林工程建设。全县退耕还林工程启动以来,突出生态效益优先,坚持把退耕还林与农村产业结构调整相结合。在区域布局规划上,按照沿河沿路、江河源头的要求,坚持以城周绿化为中心,以马铜路、马新路绿色通道建设为重点,集中成片、规模治理的原则统一规划,并严格按照生态林不低于 80% 的要求进行规划和实施。
5 、狠抓现场技术指导,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在退耕还林规划设计和造林实施的每个环节,县林业局、农业局都派出专业技术人员与乡(镇)林业员一道,深入现场,加强技术指导,确保了工程建设质量。
6 、统一组织检查验收,严把工程质量关。退耕还林造林后,按照 “ 县级自查、省级复查、国家核查 ” 的要求,县退耕还林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统一组织技术力量进行逐块检查验收,确保退耕还林面积和工程建设质量。
7 、抓好政策兑现工作,维护退耕农户利益。自退耕还林工程启动实施以来,林业、粮食主管部门和乡镇政府密切配合,严格按国家退耕还林政策,及时足额把钱、粮兑现到退耕农户手中,累计兑现现金补助 878 万元,兑现粮食(折合原粮) 13170 万斤。兑现工作情况由审计、监察等部门开展审计跟踪。
8 、认真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及举报案件查处工作。退耕还林工程涉及面广,政策性强,要求严格,我们认真做好每一件群众来信来访及举报案件调查处理工作,累计调查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及举报案件 62 起,基本做到件件有回复、有结果,群众比较满意。对查实的大户承包违规享受钱粮补助及村组干部多占退耕还林享受钱粮补助案件均按规定进行了纠正。
9 、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确保退耕还林退耕还林工程有序开展。为了切实搞好全县退耕还林工作,我们建立了造林质量事故行政责任追究制;实行退耕还林政策兑现公示制,设立了造林质量群众举报中心;做到制度健全,分工明确,责任落实,有力地促进了全县退耕还林工程顺利进行。
10 、狠抓退耕还林执法监察工作,促进全县退耕还林工程健康发展。根据全县退耕还林工程建设和政策兑现情况,我们先后两次抽调审计局、监察局、财政局、检察院、林业局、粮食局、退耕办执法人员,在各乡镇自查的基础上,对全县 28 个乡镇退耕还林工程建设及政策兑现情况进行逐一检查,并对查实的问题及时进行了纠正。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1 、自退耕还林实施以来,随着政策宣传逐步深入,群众法律意识不断增强。近两年来信访也增多,其涉及的内容是:退耕面积分配不公(主要是反映基层干部有私心);粮食兑现不到位;计划不足等。
2 、退耕还林工作经费严重不足,影响工作的正常开展。退耕还林工程涉及面广,政策性强,要求高,退耕还林规划、作业设计、造林技术指导、检查验收、印制合同、兑现钱粮补助等工作量大,需要大量工作经费。由于国家补助,未完全落实,并且我县财政困难,工作经费严重不足,退耕还林工作所必须的经费差口很大,不能很好落实。
3 、退耕还林林权证发证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退耕还林 “ 林权是核心,给粮是关键,种苗要先行,干部是保证 ” 。根据省、市的统一部署,我们于 2003 年 6 月份召开了全县林权证颁换工作会,截止 2004 年 12 月共发放退耕还林林权证 13046 份,发证面积 9.5 万亩。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力度,加快进度,确保退耕还林林权证及时无误地发放到退耕农户手中。
4 、极少数地方仍然不同程度存在林粮间种现象。在核查中发现,个别地方仍然不同程度存在林粮间种问题,虽然都已采取了整改完善措施,但下一步还要加大退耕还林政策宣传力度,坚决防止林粮间种问题的再度发生,确保国家退耕还林政策的贯彻落实。
5 、退耕农户对退耕地林、竹抚育管护差,影响退耕还林林木生长,宣传督促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确保退耕还林早见成效。
6 、退耕还林种苗款偏低(包括荒山造林),建议适当增加退耕还林种苗款补助标准(建议提高到 80 元 / 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