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常委、县委副书记蒋晓灵率县财政局、扶贫办,林业局、畜牧局负责人,对我县退耕还林与扶贫开发结合项目进行了实地调研和检查
乐山市林业局纪检组长姚源友一行4人到我县检查绿色通道、四旁植树种植情况
我局组织专业队伍对退耕还林与扶贫结合项目示范区及城周绿化区面积8000余亩进行人工施肥
县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林业项目顺利通过县级检查验收被评为优良工程
马边彝族自治县退耕还林工程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马边彝族自治县实施退耕还林工程情况

 

关于完善全县退耕还林粮食补助办法的
实 施 方 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退耕还林政策,确保全县退耕还林工程顺利实施,根据川办发[2004]24 号文件《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退耕还林退牧还草补助办法的通知》。结合马边实际,经财政局、林业局研究讨论就我县粮食补助办法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从 2005 年起,全县将统一向退耕农户补助粮食实物改为补助现金。补助标准每斤 0.8 元(每亩按原粮准 300 斤计),即每亩 240 元。补助对象:国家计划内,经林业局验收合格的拥有原土地承包经营权的退耕还林农户。 2004 年度退耕还林补助粮食尚未兑现部分,继续实行粮食实物补助,由粮食部门按原渠道和兑现方式组织供应。

    二、现金兑现方式及办法:现金补助发放由县财政局负责。具体由各乡(镇)提供分户的验收合格面积、金额,交县退耕办审核,县退耕办审核后,将验收确定资料交县财政局。县财政局依据退耕办验收资料将退耕还林现金补助划拨到各乡镇。由乡镇按分户面积直接兑现到退耕农户手中,各乡镇在兑现现金补助时,必须直接兑现到户。不能由村、组代发,也不允许代领、代签确保退耕还林现金补助能准确及时安全发放到各退耕农户手中。

    三、各部门职责分工

   1 、林业主管部门:负责设计、技术指导、检查验收,为财政部门提供验收认定面积。在检查验收中,严格执行 “ 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 ” 责任制。

   2 、各实施乡镇:负责组织施工,对已验收的退耕还林进行年度核查,上报退耕农户分户名单及面积,对违背退耕还林条例的农户进行清理上报。分户面积、检查验收结果及兑现情况必须作为乡村政务公开内容,以村组为单位张榜公布各户退耕还林面积和应得补助资金数额,接受群众监督,做到公开、公正、公平,公示时间不得少于7天。

   3 、财政局负责现金补助兑现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挤占、截留、挪用和克扣。不得弄虚作假,虚报冒领补助资金,做到如数、足额及时兑现给退耕农户。

    四、对业主承包的退耕还林补助资金要直接兑现到拥有原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各乡镇必须严格把关,谁出问题,谁负责。各乡镇要对本乡的大户承包进行认真清理,根据国家退耕还林政策规定,大户承包的退耕还林,其补助资金要分摊到原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不能由业主享受。

    五、对年度核查不合格的退耕农户由退耕办通知财政局,暂缓兑现其现金补助,必须整改合格后再予以兑现。

    六、作好宣传解释工作,由于国家退耕还林政策调整,由兑现粮食改为兑现现金,各级各部门做好政策宣传、引导、解释工作,使农户了解政策,理解政府,支持政府,支持整个退耕还林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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