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边彝族自治县绿化委员会
关于切实抓好 2007 年绿化造林工作的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相关部门:
为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工作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若干政策的意见》精神,抓住国家加大对生态环境建设力度的有利契机,再掀全县绿化造林新高潮,推进我县生态产业大县建设进程。经县绿委研究同意,现就 2007 年全县绿化造林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对新时期绿化造林工作的认识,做好绿化造林工作重心的转移。
绿化造林是整个林业工作的基础,是生态建设的重点。但随着国家退耕还林计划的锐减和粮食、国土安全体系的建立,绿化造林形势发生了显著变化:一是由注重数量到注重质量转变;二是由注重造林向注重管护和营林转变;三是工作重点以“面”为主向以“点”为主转变;四是发展目标由城乡各自为阵向协调发展、整体推进转变。我们必须应对新情况,谋求新对策,做到“收缩战线、压缩规模;突出重点、保证质量;强化监督、兑现政策”,推进我县生态产业大县建设进程。
二、 2007 年全县绿化造林工作的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
今年全县绿化造林工作的总体要求是“突出重点、注重质量、巩固成果、提高成效、抓好林业产业发展”。以四旁植树为重点,进一步强化补植补造,巩固绿化造林成果,全面提高造林质量。绿化造林要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林业科技示范村有机结合起来,把生态文明村建设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重要组成部分。进一步加强马铜路沿线和城周绿化补植补造工作 ,2007 年全县绿化造林的目标任务是:完成造林 2 万亩;四旁义务植树 120 万株 ( 其中四旁义务植树栽竹 100 万株 ) 。
三、狠抓全民义务植树和四旁植树工作。
今年植树活动的主题是:“抓好城乡绿化,倡导生态文明,构建和谐社会,建设绿色新村”。要坚持领导带头建绿化造林示范点和实行部门目标责任制。各乡 ( 镇 ) 、县级各部门及工、青、妇等团体,要结合对口帮乡工作开展义务植树活动,要根据在编人数规划落实义务植树地段和种植株数,统筹安排好义务植树时间,落实责任,明确提出作业要求,并建立义务植树档案。各乡镇要按照规划组织实施,县绿委按规划组织验收。四旁及义务植树所需种苗由县绿委办(设在县林业局,电话 4521650 )统一提供。单位和公民可以采取种植纪念树、纪念林或者建设义务植树基地等形式开展义务植树活动。对义务植树基地和连片面积较大的义务植树林,经县绿委会批准可以命名。要把四旁植树作为各乡镇春季植树造林的主要工作来抓,并坚持因地制宜,适地适树原则,将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有机结合起来,紧紧围绕我县林业产业结构调整和 30 万亩竹林基地建设目标 , 做好道路、溪沟两旁规划和栽植。根据《四川省绿化条例》的规定,林业、水务、交通、城建要按照各自的职责范围,协助乡镇统筹规划好荒山、河流、沟渠、堰塘、公路、城镇等宜绿地段的年度规划。河流、沟渠、公路纳入四旁及义务植树范围,责任部门要组织技术、资金,确保四旁及义务植树全面完成,推动城乡一体化建设进程。
四、认真抓好补植补造和抚育管理工作,巩固绿化造林成果。
各乡镇要积极组织广大退耕还林农户在全面自查的基础上,抓住春季造林季节,加强补植补造和抚育管理工作,确保成活率和保存率达到国家标准。各林业企事业单位和造林承包业主要按照各自职责范围,加大对天保工程造林和荒山造林补植补造工作力度,提高工程造林质量。
此通知
二 OO 七年三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