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工作制度
一、为了创建清洁、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制定本制度,单位全体职工和家属应共同遵守。
二、认真贯彻执行《马边彝族自治县<四川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及县委、政府关于创建文明卫生城市的指示精神。
三、加强领导,爱卫工作由局长负总责,分管局长亲自抓,并落实专职工作人员,全局职工共同参与。
四、组织全局职工认真学习县爱卫办文件、会议精神,积极参加各项卫生活动。
五、坚持每天打扫办公区域,周末、节假日重点清扫,整治不卫生死角,随时保持整洁。
六、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果皮、纸屑、烟头。
七、严禁攀折花草树木。
八、自行车、摩托车应停放有序,不得在公共地段乱停乱放。
九、成立卫生督查组,不定期对各股室卫生状况进行检查,年终评比,评比结果与卫生目标奖挂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