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林业企事业各单位:
春节以来, 我县高温天气持续 , 火险等级居高不下 , 全市局部地方不同程度地出现了森林火情 ,有的地方甚至较为严重 , 市森林防火指挥部于 2007 年 2 月 26 日召开了紧急会议,为了落实会议精神 , 进一步加强我县 森林防火工作 , 有效遏制森林火灾发生 , 为确保森林资源安全及林区社会稳定,现就我县森林防火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领导,把森林防火责任制落到实处。森林防火工作事关森林资源、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林区社会稳定,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护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林业企事业各单位务必要引起高度重视,进一步加强对森林防火工作的领导,要克服松懈、麻痹、侥幸的心理,切实加强森林防火工作,要把森林防火行政领导负责制落到实处,确保森林防火工作万无一失。
二、进一步加强对森林防火工作的宣传。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方式加强森林防火的宣传,扩大宣传教育面,广泛认真地开展森林防火知识、法律法规、入山注意事项等宣传活动 , 电信、广播电视等部门要采取短信、公益广告等多种形式提醒和宣传森林防火工作,各乡林业员要印制森林防火知识传单到每家农户,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要严格按马护指发 [2007]3 号文件执行,县教育文体局要在全县校长会上强调森林防火工作,各校长要在开学典礼上向全校学生传授森林防火知识。各重点林区乡(镇)和县护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林业企事业单位领导要亲自挂帅,带领本单位干部职工深入重点地段、重点部位对农事用火频繁地段进行一次拉网式检查督促,严格火源管理,及时整治隐患,确保安全。
三、进一步加强巡山护林,切实管理林区火源。目前我县高温高热天气持续不下的情况下 , 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森林防火指挥部的批准,不准进入黄连山以及大风顶原始林区旅游、度假以免发生森林火灾,各森林防火重点林区一定要增派足够的巡山护林员、岗哨员,严防死守,切实加强进入林区人员的监管,严禁火种入山。对违反规定,擅自用火的坚决制止,坚决消除火险隐患,严防火情发生,对引发森林火灾的肇事者依法严惩。
四、进一步做好扑救森林火灾的准备。各乡(镇)人民政府、林业企事业单位的义务消防队和专业扑火队伍的扑火机具、交通运输、通讯设备要保持良好状态,保证随时拿得出、用得上,确保有火不成灾。在扑火中要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科学扑救,严禁组织老弱、病残、妇女、儿童上山扑火,严防人身伤亡事故发生。
五、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值班调度,确保森林防火信息畅通。各乡(镇)人民政府、林业企事业单位要严格遵守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和领导带班制度。发生森林火情要立即报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做到边报告,边组织扑救(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电话: 4521653 )。
以上通知,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七年二月二十七日
